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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桦川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5年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3-17 09:13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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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使用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5年结余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村级基础设施短板补齐、民生保障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背景

一是资金统筹到位。上级已下达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合2025年度结余资金,全县可统筹使用资金总规模691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63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269万元、2025年结余资金11.8万元。

二是政策刚性要求。按照国家及省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必须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投向、项目清单、实施主体、监管责任和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实施规范有序。

三是县域发展需要。我县持续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亟需通过资金统筹使用、项目精准实施,补齐发展短板、强化民生兜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三、实施意义

(一)筑牢民生保障底线。通过村级公益岗、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直接惠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就业、保障就学、支持产业发展,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壮大乡村特色产业。聚焦鲜储冷链、稻米仓储、采摘体验、农机社会化服务等重点产业,完善农业产业链条,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镇人居环境设施设备采购、村级道路新建等项目,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化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稳步提升。

(四)规范资金运行管理。健全项目决策、公开公示、监督评价、联农带农等全流程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阳光运行,严防挤占、挪用、截留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资金规模

全县统筹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5年结余资金,共计6911.8万元,所有项目均从2026年度桦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遴选确定。

(二)资金投向及项目安排

1.产业发展项目(5个,安排资金5695.8万元)

桦川县鲜储冷链高质量发展项目: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产权归属相关行政村,收益归村集体共享。

桦川县稻米精深仓储库项目:建设专业化仓储设施,入驻县工业园区集中运营,收益按程序分配至相关村集体。

桦川县采摘体验项目:发展农旅融合产业,产权归悦来镇悦江村,带动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桦川县农机具采购项目:统一购置农机设备,市场化租赁运营,收益惠及新城镇、东河乡、梨丰乡、苏家店镇及相关行政村。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使用2025年结余资金,支持脱贫群众发展生产。

2.基础设施项目(2个,安排资金600万元)

桦川县2026年乡镇人居环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改善乡镇环境卫生条件,提升村容村貌。

桦川县星火乡星光村主路新建项目:完善村级交通路网,便利群众出行与农产品运输。

3.民生保障及管理项目(3个,安排资金616万元)

2026年村级公益岗补助项目: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地就业。

2026年雨露计划项目:资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就学,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压力。

2026年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等管理支出。

(三)资金调整规则

项目资金可根据最终设计情况适度微调;资金结余、到位额度变化优先调整至公益岗补助项目;公益岗补助资金不足时,可使用帮扶资产收益资金补充。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协调。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部门协同、乡镇主责、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严格公开公示。项目计划、资金使用、实施进度、收益分配等全程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3.从严监督管理。县政府负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各实施单位负具体责任,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转移资金,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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