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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桦政发〔2026〕3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川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5年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桦政发〔2026〕3号
  • 2026-03-16
  • 现行有效

桦政发〔2026〕3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川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5年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 09:08 来源:佳木斯桦川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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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桦川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5年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18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会议通过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把监督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督促实施村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各项目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6316

桦川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5年结余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全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上级关于衔接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支持壮大产业发展、村级基础设施补短板为重点,确保如期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

二、范围及规模

已到位第一批衔接资金6900万元,使用2025年结余资金11.8万元,共计6911.8万元。其中:

1.中央财政资金3631万元。包括: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631万元。

2.省级财政资金3269万元。包括: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269万元。

3.2025年度结余资金11.8万元

三、资金投向及项目

2026年拟实施项目均出自2026年度桦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产业项目5个,资金5695.8万元。

1)桦川县鲜储冷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投资1266万元(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牵头实施。其中:悦来镇投资400万元,产权归属悦来镇悦江村,收益归悦江村享有;横头山镇投资15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归属横头山镇西朝阳村,收益归西朝阳村、向阳堡村享有;苏家店镇投资716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归属苏家店镇新胜村,收益归八家子村、自新村享有。该项目建成后,由乡镇负责运营管理及收缴租金,收益分配到村后,由各村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规定制定具体联农带农方案和利益分配机制,并报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备案。

2)桦川县稻米精深仓储库项目,计划投资1440万元;由县工业信息科技局牵头实施。项目完成后产权归属桦川县宏桦投资有限公司,由国有公司桦川县宏桦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及收缴租金,扣除运营税费等运营成本后,收益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各乡镇分配比例,经乡镇分配到村后,由各村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规定制定具体联农带农方案和利益分配机制,并报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备案。

桦川县稻米精深仓储库项目入县工业园区集中管理经营,集中力量打造农副产品加工园区。进入园区产业项目以租赁方式,出租给各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15年内进行回购。为扶持壮大乡村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建成前两年,租金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以后年度按经营利润进行上浮,上限不超过实际计划投资总额6%。项目建设完成,企业缴纳租金后入驻园区。

3桦川县采摘体验项目,计划投资998万元;项目由桦川县悦来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产权归属悦来镇悦江村。由悦江村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规定制定具体联农带农方案和利益分配机制,并报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备案。

4)桦川县农机具采购项目,计划投资1980万元;由桦川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实施。项目完成后产权归属桦川县桦兴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由国有公司桦川县桦兴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及收缴租金,扣除运营税费等运营成本后,该项目收益分配权归项目申报乡镇(新城镇、东河乡、梨丰乡、苏家店镇)享有,乡镇分配到村后,由各村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规定制定具体联农带农方案和利益分配机制,并报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备案。

5桦川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投资11.8万元,使用2025年结余资金;由农业农村局实施。

(二)基础设施项目2个,计划投资600万元。

1)桦川县2026年乡镇人居环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资480万元;由环卫作业服务中心实施,项目移交确权后,由受益单位负责后续管护。

2)桦川县星火乡星光村主路新建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由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实施,建成后确权到星光村,由星光村负责后续管护。

(三)其他项目3个,计划投资616万元。

1)桦川县2026年村级公益岗补助项目,计划投资460万元;由各乡镇申报,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公益岗的开发、聘用、管理、考核、监督等业务工作,并于每月向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工资发放明细,由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发放。

2)桦川县2026年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资22万元;由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实施。

3)桦川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计划投资134万元;拟由桦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分配36万元,桦川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15万元,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13万元,桦川县悦来镇7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等。

待项目完成最终设计后,各项目资金可进行微调。如有结余可在公益岗补助项目中调整。

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可用于公益岗补助项目中。

如实际到位资金有增减可在公益岗补助项目中调整。

公益岗补助项目资金如有不足,可使用帮扶资产收益资金进行补充。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意识,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推行公开公示制度。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的2026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要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实施等环节以及其他事项按照省级公告公示相关规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严格实行监督评价。县政府对衔接资金监督管理负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各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立项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负主要责任,各实施单位对项目的实施负具体责任。脱贫村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项目资金要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不得任何名义借用、挪用或转移资金。对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或变更项目的部门和单位,县级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必要时收回已投放资金。对严重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桦川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5年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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