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临时)》(自然资办函〔2025〕2034号)等有关要求,桦川县自然资源局已对桦川县马库力山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桦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4-3822694
电子邮箱:925480366@qq.com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0日
监审:王力强
审核:沈红宇
编辑:吴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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