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4-3822694
电子邮箱:925480366@qq.com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1.
小堆峰山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监审:王力强
审核:沈红宇
编辑:吴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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