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政发〔2025〕31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川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桦川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18届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桦川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文件精神,统筹考虑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土地、水利、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结合我县情况,编制本实施方案,打造黑土地保护“龙江样板”。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决策部署,紧扣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定位,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现代农业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依靠科技引领,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综合采取农艺措施,探索开展整乡、整村、整片黑土地保护示范,打造黑土地保护“龙江样板”,树立黑土地保护“龙江标杆”,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全面融合,走出一条具有桦川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用养结合、保护利用。针对黑土地长期高强度利用,统筹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转变发展方式,推行绿色生产,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推进有机肥替代、秸秆还田等综合治理模式,切实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以耕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为重点,探索工程与农艺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推进集中连片治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黑土耕地质量。三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规划引导、资金政策撬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调动农民群众、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积极性。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
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是保护黑土耕地的重要措施,项目大力推广以有机肥和秸秆还田施用为主的肥料化利用,加大还田技术普及和专用机械的配置,通过鼓励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利用秸秆制造有机肥等方式,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保护了黑土这个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证了黑土的可持续利用。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贫瘠土地质量,减少生产支出,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也对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保肥和供肥性、抗灾性和改善黑土区土壤微生物生态环境有着重大意义。
三、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东北黑土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全面落实《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任务,按照《关于组织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的预申报的通知》(黑农厅函〔2025〕977号)文件要求,坚持统筹工程、农艺措施综合治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建设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示范区,集中连片推广以肥沃耕作层培育为主的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治理技术模式,重点解决项目区黑土有机质下降问题,持续改善黑土耕地质量,防止退化。项目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桦川县项目区实施乡(镇)的中上等水平。广泛宣传黑土地保护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使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社会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稳步推进农业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构建黑土地肥沃耕作层,提高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和黑土地质量。
四、实施区域和面积
按照落实在2021年以来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黑土面积大、比例高,农机动力充足,畜禽粪便资源丰富,规模化种植水平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程度较高,乡(镇)村积极性高,乡(镇)村两级工作基础好的原则。拟实施地块位于桦川县新城镇、星火乡,实施面积7.85万亩。
桦川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面积落实明细表
单位:亩、元
|
乡镇名称 |
村名 |
有机肥施用面积 |
亩补助金额 |
补助资金 |
|
|
星火村 |
6500 |
194.2 |
1262300 |
|
中星村 |
6500 |
194.2 |
1262300 |
|
|
燎原村 |
5000 |
194.2 |
971000 |
|
|
星光村 |
6000 |
194.2 |
1165200 |
|
|
红光村 |
3000 |
194.2 |
582600 |
|
|
新城镇 |
乌龙村 |
7500 |
194.2 |
1456500 |
|
协胜村 |
8500 |
194.2 |
1650700 |
|
|
中伏村 |
10000 |
194.2 |
1942000 |
|
|
东宝山村 |
16500 |
194.2 |
3204300 |
|
|
西宝山村 |
5000 |
194.2 |
971000 |
|
|
中胜村 |
4000 |
194.2 |
776800 |
|
|
合计 |
|
|
|
15244700 |
五、实施内容
坚持用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结合农田工程措施,实施以粪肥堆沤还田、秸秆还田、深翻深松整地为主的农艺措施,培育黑土地肥沃耕作层,提高项目区黑土耕地质量。项目区以实施堆沤有机肥还田为主,与秸秆还田等技术措施统筹布局,一体推进,衔接实施。有机肥还田,每亩还田量1.5立方米以上。还田粪肥以畜禽粪便、秸秆等为主要原料,堆沤成肥后就地就近还田。还田粪肥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还田,施用时砷、汞、铅、镉、铬等限量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项目区有机肥还田后,在同一地块结合秸秆还田,因地制宜开展深(松)翻整地,适宜地块旱地深翻整地作业30cm以上,深松整地作业25cm以上,水田深翻整地作业20厘米以上。
六、实施要求
(一)强化实施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任务,实施主体符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托实施意愿与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技术模式要求,推广实施“有机肥还田+秸秆还田+深松(深翻)整地”为主的综合技术模式,为分散经营地块农户提供统一的有机肥堆沤施用、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深松深翻等服务。
(二)开展年度监测评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黑土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1〕10号)文件要求,将年度监测评价列为项目实施内容,开展作物产量、肥料投入、土壤常规理化指标监测。土壤样品采集原则上在秋季作物收获后(2025年度土壤样品可在2026年度春季播种前采集),在黑土地保护综合技术措施实施前进行。完善定位监测网络体系,强化年度黑土耕地质量监测,做好实施效果评价有关工作。组织专家或技术骨干,强化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数据审核,确保监测评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项目上图入库。项目上图入库是项目实施的必要和关键环节。桦川县要衔接《关于落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09号),及时开展全省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上图入库工作,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同时,要在1个月内将实施地块通过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地理信息监管平台和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部上图入库。
(四)项目验收总结。年度任务实施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项目实施主体、监理部门、地块主人、地块所在村集体及乡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联合初验工作。项目初验要详细查看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档案材料以及项目实施平台监管资料,通过对项目区农户开展走访调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县农业农村局初验工作结束后,向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验收申请,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和6月1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资金绩效评价范围。
七、进度安排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工作,并启动项目招投标程序;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地块实施前耕地质量监测工作;2025 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2025年11月中旬,有序完成有机肥质量检测工作,并正式启动项目实施。2026年春耕前,完成有机肥抛撒全部作业任务,合格面积大于等于任务面积;同时完成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等项目统筹实施工作;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026年秋收后,完成项目实施地块实施后耕地质量监测工作。2026年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八、资金构成与预算
(一)投资预算。本示范区工程总投资为1570万元,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7.85万亩,用于施用有机肥作业环节补助,包括有机肥的运输、堆沤、翻倒、抛撒和限量指标检测等环节,实现项目实施的信息化监管。项目区利用装备有卫星定位、探测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抛撒机械施用有机肥,有机肥施用量每亩1.5立方米以上,每亩补助194.2元。秸秆还田和深松(深耕)整地可统筹秸秆综合利用和深松整地等其他项目实施,不得重复补助。
资金使用预算表
单位:个、亩、元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 价 |
补助金额 |
|
1 |
堆沤抛撒有机肥 |
78500 |
194.2 |
15244700 |
|
2 |
制作遥感监测图及上图入库 |
1 |
80000 |
80000 |
|
3 |
有机肥样测试 |
40 |
1350 |
54000 |
|
4 |
耕地质量监测土样测试 |
27×2 |
1350 |
72900 |
|
5 |
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
1 |
50000 |
50000 |
|
6 |
项目监理费 |
1 |
100000 |
100000 |
|
7 |
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
1 |
70000 |
70000 |
|
9 |
培训费 |
1 |
4000 |
4000 |
|
10 |
宣传费 |
1 |
4400 |
4400 |
|
11 |
市级验收 |
1 |
20000 |
20000 |
|
12 |
总投资 |
|
|
15700000 |
(二)资金来源。2025年桦川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专项资金。
九、项目预期效益
(一)社会效益。项目实施保护了黑土这个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黑土,保证了黑土的可持续利用。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贫瘠土地质量,减少生产支出,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土地永续利用。
(二)生态效益。项目启动后,将对黑土项目区环境、生态、全面监控、全面修复,起到保护和永续利用的作用。该项目对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有着积极的作用,改善有机质的质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保肥和供肥性、抗灾性和改善黑土区土壤微生物生态环境有着重大意义。
(三)经济效益。保护黑土,有利于提升农田生产力,稳定并提高粮食产量。在项目建设前项目区平均亩产水稻510公斤,项目建设后平均亩产达到610公斤,平均每亩增产100公斤,促进农民增收。
十、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420号)文件要求的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确定本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 |
|||||
|
省级财政部门 |
黑龙江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
|
县级财政部门 |
桦川县财政局 |
县级主管部门 |
桦川县农业农村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1570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以畜禽粪便堆沤有机肥为主要原料,开展有机肥还田,持续改善耕地质量。 |
|||||
|
目标2:强化实施主体培育,提升实施主体实施能力。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个) |
1 |
||
|
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面积(万亩) |
7.85 |
|||||
|
实施区域集中连片面积(万亩) |
≥2 |
|||||
|
项目区有机肥施用量(m³/亩) |
≥1.5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
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的中上等水平。 |
||||
|
实施主体培育效果 |
逐步强化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区域 |
逐步扩大 |
|||
|
黑土地质量提升农艺和生物措施融合 |
持续深入 |
|||||
|
实施主体实施能力 |
逐步增强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田生态环境 |
逐步向好 |
||||
|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
稳步推进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
十一、组织保障与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通力协作,保证项目实施。
组 长:李水泉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原传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悦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褚兴民 县发改局局长
常树磊 县审计局局长
姜延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辉 县水务局局长
贾明良 县财政局局长
杨忠生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谭瑷鑫 县农机站站长
陈国玉 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由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负责人裘德刚担任。
(二)加强统筹实施。桦川县高标准示范区坚持“政府引导、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建设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投资、政府建设、村镇管理、百姓受益”的原则进行操作,逐步建立完善“市场导向,科技支撑、培育主体、规范运行”的运行机制和“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行模式,发展现代高标准农业,增加企业收入,同时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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