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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文旅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6-01-26 14:12 来源:桦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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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助力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佳人社发〔2023〕24号)文件要求,桦川县文旅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文旅公共服务类岗位(含文化活动协助、旅游咨询服务、文旅资料整理、场馆运营辅助等方向),共招聘9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桦川县户籍(城镇户口)的就业困难人员;

2.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或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3.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旅知识、文案撰写能力或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和服务意识;

5.服从县文旅局及用人单位安排管理和工作分配;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不得报名情形

1.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的;

3.现正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各级机关正在立案查处尚未做出结论的;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桦川县文旅局具体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未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信息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chuan.gov.cn/)、县文旅局官方渠道(含微信公众号、政务公示栏)及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127—2026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休息日除外),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团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县文旅局咨询点:桦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南段)。

(三)报名材料

1.《桦川县文旅局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电子工商执照、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个人信息截图,并本人签字确认(按附件3流程查询);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5.诚信承诺书(附件4);

6.如有文旅相关工作经历、技能证书(如导游资格证、文化活动组织相关证书等),可一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资格审核与面试

1.资格审核: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负责初审,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县文旅局负责资格复审,重点核查报名人员户籍、就业困难认定、学历、无违规经营及社保缴纳等情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时反馈理由。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面试环节:由县文旅局组织专业面试小组开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文旅服务理念、综合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政治思想觉悟及岗位适配度(如对文旅工作的认知、基础业务操作思路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过电话或县文旅局官方渠道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录取与公示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录用具备文旅相关工作经历或技能证书的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chuan.gov.cn/)及县文旅局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公示。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文旅局或所属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该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县文旅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文旅工作政策法规、岗位业务规范、服务礼仪、安全管理等,帮助聘用人员快速适应岗位需求。

3.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标准1910/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因信息不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错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等任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承担。

3.公益性岗位报名和录用均为免费,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或中介费。若有人在报名或录用期间借此索要好处费、现金等不正当利益,请及时实名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4.咨询电话:县文旅局381338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举报电话:3813386(同咨询电话)。

5.本公告由桦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桦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126

相关附件:

监审:张倩倩

审核:李波

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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