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9日至15日,是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5月12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新城镇,将家庭教育指导课堂搬到村口,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根据自身办案经历,结合生动的案例讲述《家庭教育促进法》,吸引了众多村民驻足聆听,通俗易懂的讲解使大家认识到 “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了解了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如果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检察官提醒村民,家长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孩子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引导广大村民增强法律意识和家庭教育观念,在社会营造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前来听法治宣讲的村民中还有几位奶奶外婆,她们纷纷表示,要将听到的内容回去讲给子女们,让他们知道如何教育孩子,平时多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作息情况、外出去向等。《家庭教育促进法》讲解后,检察官们就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详细进行解答。此次宣传活动,通过走进乡村,送法入户的方式,使村民们近距离了解家庭教育知识,使广大家长树立“依法带娃”的责任意识,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提供了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营造了健康、和谐、温暖的成长环境。